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要进一步加强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年审工作》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没有加装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年审一律不予通过,并注销其道路运输证。请各危货运输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车辆落实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工作,保证道路运输安全。
湘公网安备 43020202000086号